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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女的條件》翻版 差32歲女師生戀輕判丟職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3/09 11:01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所國中的陳姓女老師被控在3年前和當時才國中二年級的黃姓男學生發生不倫戀,這名女老師48歲比男同學父親的年紀還要大7歲,但是身材苗條,外表非常年輕,雖然當時男同學未滿16歲,但兩人是心甘情願發生關係,所以女老師被輕判有期徒刑3月,但是也被校方解聘丟了教職。

桌上幾十張信紙隨便一翻,上頭言詞曖昧,一下寫著「我好愛你」,一下又說「你不要離開」、「我不能失去你」,就是這一封封情書,揭開了一段不倫師生戀。

宛如日本偶像據《魔女的條件》真實版就發生在桃園這所國中,3年前一名48歲的女老師和16歲的黃同學因為參加熱舞社發展了一段不倫戀,兩人時常傳紙條、寫情書,學生不但暱稱老師為「小君君」,有時還互稱公婆,當學生畢業要離開國中,還要求老師不能變心,兩人就像甜蜜小情侶,甚至還有了親密接觸。

98年5月時,桃園縣議員楊朝偉召開記者會指出,挑選舞蹈社成員的同時,都是由該名女老師親自來挑選,女老師將該名男同學帶回家,她身著非常性感,自然而然發生不正常的關係。

男學生上了高中後,因為情緒不穩定才讓這段戀情曝了光,家長知道大為光火,決定對女老師提告,地檢署也以女老師和少年發生性行為,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女老師原先還不承認雙方發生關係,但男同學卻指證歷歷。

由於兩人發生關係時學生未滿16歲,但是雙方出於自願,因此法官判女老師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只是為人師表卻爆出不倫醜聞,陳姓女老師被校方人評會解聘而失去工作,也讓這場戀情付出很大的代價。

《魔女的條件》(魔女の條件)為綾瀬百合子所作的少女漫畫,內容描寫女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戀情,曾由TBS電視台拍攝成電視劇,由松嶋菜菜子與瀧澤秀明主演,共11集於1999年4月至6月播放,「魔女」一詞引用自中世紀歐洲出現的狩獵女巫事件,喻意劇中主角被世人唾棄,流離失所的故事。(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啟洞、沈瑾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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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美先例/防愛滋 華府發送女用保險套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3/08 04:11

官方坦承只靠男性保險套 不夠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創全美先例,將免費提供女用保險套,以加強防治愛滋病,並降低女性感染率。市府表示,這項計畫將在3週內實施,此舉也等於官方承認,過去單靠男性使用保險套防範愛滋的作法並不完善。

愛滋病是全美25歲到34歲非裔女性中死亡人數最多的疾病。研究顯示,華府第一、第二、第三、第六和第七選區有較多非裔異性戀者從事容易感染愛滋病的高風險性行為,市府將在這些地區的美容院、便利商店和高中校園發放免費50萬個女用保險套,並訓練社區組織宣導正確用法。

這項措施等於官方承認單靠推廣男性使用保險套防範愛滋病並不完備,也讓女性在性行為對象拒絕採取保護措施時,更能保護自己免受愛滋病或其他性病傳染,尤其是貧窮婦女,她們的丈夫或男友往往也是經濟來源,常在另一半拒用保險套時不敢吭聲。

華府愛滋病防治局長哈德說,「任何可取得男用保險套的地方,也將能取得女用保險套」,「我們試圖讓每一項努力發揮作用,提高既有成效…要擴大、而非限制選擇性。」

華盛頓特區免費發放男用保險套已實施將近10年,但根據2008年調查,當地愛滋病感染率仍有3%(約1萬5100人感染),為主要流行病之一,哈德說,部分衛生官員甚至認為感染率可能接近5%,因為許多人或許感染了而不自知。該調查也顯示,逾7成的人沒用保險套,僅6成做過愛滋病篩檢。

女用保險套在歐洲已推出將近20年,美國是在1993年上市,但使用率一直不高,因為初代女用保險套遭使用者抱怨又貴又難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去年核准第二代女用保險套,材質較薄,降低從事性行為時對雙方觸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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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分手換撤告 外遇夫破功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3/07 04:1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已婚的李某被妻子發現婚外情,他央求妻子,只要撤告他就回心轉意,李妻於是撤告,不料李某仍與外遇女暗通款曲,李妻自認上當,請基隆檢方重新調查,檢察官為維護社會正義,仍將李某和外遇女依通姦罪嫌起訴。

夫轉頭又偷腥 元配稱被騙

法界人士指出,目前司法實務上,只要告訴人遞狀撤回告訴後,承辦檢察官顧及追訴權的安定性,都以「不起訴處分」偵結,而逃過一劫的丈夫若故態復萌,妻子就算後悔也無可奈何;但本案承辦檢察官在李妻撤告之後,仍將全案提起公訴,十分罕見,也足為風流者鑑戒。

去年11月某日傍晚,李某與羅女到台北縣萬里鄉一家溫泉會館泡湯,被李妻僱用的徵信社人員會同警察查出共宿一室。

維護社會正義 檢方照起訴

警方偵訊時,羅女堅稱不知李某已婚,才交往並發生多次性行為;李某則懇求太太撤回對2人的告訴,並允諾只要太太撤回告訴,他就離開羅女,回到太太身邊。

李妻心軟之下,委託律師撤回對2人通姦告訴,不料隔天又發現先生與羅女暗通款曲,她氣得再委任律師遞狀陳述,還一直強調「我上當了」,請檢察官重新調查自己的老公外遇的案子。

儘管李妻的撤告已生效,但檢察官認定李某是為了規避刑責才詐騙妻子撤回告訴,基於維護社會正義,仍然依通姦罪嫌,將2人起訴,此舉相當罕見。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指出,承辦檢察官考量處分不起訴後,告訴人一定會委任律師聲請再議,屆時,不論高檢署發回地檢署再查,或駁回告訴人的再議,全案最後仍會進入法院審理,為減少訟源,才決定予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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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被判拘役 婦:法官未體諒元配心酸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2/25 13:0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被老婆抓姦還拍下裸照為證,東元電器經理黃佐麒依訴通姦罪起訴,但他辯稱當時裸身是在「拔罐」,法官也因證據不足判兩人無罪;反而是帶徵信社抓姦的元配,因侵入住宅被判拘役。黃妻劉姓婦人心寒地說,法官根本沒體諒元配的心酸。

劉姓婦人今日戴著帽子、大眼鏡和口罩接受訪問,她手中拿著一對男女的大頭照,照片中兩人笑得甜蜜又開心,諷刺的是,男主角竟然是他結婚十多年的先生,女方就是第三者,連同一張張曖昧字條,她實在忍無可忍,前年10月帶徵信社破門抓姦(相關新聞見:http://www.nownews.com/2010/02/24/138-2572891.htm),還拍下18張先生與外遇女子的裸照為證,但黃佐麒卻辯稱他們當時是在拔罐。

黃佐麒雖然被女檢察官依通姦罪起訴,但負責承審的男法官卻不買帳。例如「裸身在床」,女檢座認定有通姦之嫌,兩人關係匪淺;但男法官不認為這就能證明兩人有發生性行為;至於「裸身拔罐」,女檢座駁斥是狡辯,但男法官卻認定女子身上有拔罐痕跡。

最後,法官判兩人無罪,反而是破門抓姦的元配,被依侵入住宅被判拘役。劉婦心酸的說,當年嫁給老公,他只是個小小的修理員,現在做到經理,卻拋家棄子;記者聯絡黃佐麒,他只匆匆將電話掛斷不願多談;儘管萬念俱灰,劉婦仍要上訴,為了3個小孩,她無奈地說,只能更堅強。(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貞茹、陳鴻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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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罐非通姦?原配抓姦有罪 反批法官太扯!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2/25 13:51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被老婆抓姦還拍下裸照為證,東元電器經理黃佐麒依訴通姦罪起訴,但他辯稱當時裸身是在拔罐,法官也因證據不足判黃男與外遇女子兩人無罪,反而是帶徵信社抓姦的元配因侵入住宅被判拘役,黃太太心寒說,法官根本沒體諒元配的心酸。

儘管戴著帽子、大眼鏡和口罩,但仍舊掩不住一個女人遭逢婚變的滄桑,拿著一對男女的大頭照,兩人笑得甜蜜又開心,諷刺的是男主角竟然是他結婚十多年的先生,連同一張張曖昧字條,黃太太實在忍無可忍,2008年10月帶徵信社破門抓姦還拍下18張先生與外遇女子的裸照為證,但黃佐麒卻辯稱他們在拔罐。

現場是否有任何拔罐器具?黃太太表示,「沒有沒有,完全沒有,他們說他從浴室跑出來,他們有穿衣服,(指)我們強行把他剝光。」

被依通姦罪起訴的黃佐麒,偏偏男法官不買帳,例如裸身在床,女檢察官認定有通姦之嫌,兩人關係匪淺,但男法官不覺得這就能證明有發生性行為,裸身拔罐,女檢駁斥是狡辯,但男法官說女子身上有拔罐痕跡。

最後判兩人無罪,反而是破門抓姦的元配依侵入住宅被判拘役,黃太太表示,「法官如果是你的女兒或妹妹,你這樣會不會覺得很扯,我20歲就嫁來了,他什麼都沒有,我帶3個小孩,沒有錢熬到有錢了,老公是別人的。」

黃太太心酸的說,當年嫁給黃佐麒,他只是個小小的修理員,現在做到經理卻拋家棄子,記者聯絡黃佐麒,他只匆匆將電話掛斷,儘管萬念俱灰黃太太仍要上訴,為了三個小孩,她說她只能更堅強。(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貞茹、陳鴻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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