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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了還沒做… 判通姦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8/19 04:11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南投縣草屯鎮的黎姓已婚女子和魏姓男子共處一室,丈夫報警「捉姦」,會同警方進屋時,發現兩人全身赤裸並呈現「男上女下」姿勢,兩人辯稱僅「著手進行」通姦行為,並未達到「性交」程度,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此為「傳統性交姿勢」,足認已達到「通姦」程度,判處兩人有期徒刑3月。

判決書指出,黎姓女子原為越南籍,嫁到台灣之後與丈夫育有2子,她卻和魏姓男子交往密切,黎女的丈夫懷疑兩人有婚外情,委託徵信社調查,去年6月間,發現兩人共處一室,立刻報警「捉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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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理髮店藏春色 越籍女按摩性交易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8/09 17:26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市警方破獲一個暗藏春色的家庭理髮店,當場抓到一名嫖客與越南籍女子性交易;全案偵訊後將邱姓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越女因從事性交易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請偵查隊移嘉義簡易庭裁處。

警方據報,嘉義市大同路港坪公園附近,有家庭理髮店「掛羊頭賣狗肉」,6日淩晨零時25分許,見時機成熟前往臨檢,於店內發現有劉姓男客(66年次、台北市籍)正與1名丁姓越南女子(31歲)在房間內衣衫不整,正在進行性交易。員警將該對正在交易男女及46歲邱姓負責人帶回派出所詢問後依法偵辦。

警方調查,劉姓男子進入該店消費後,由邱姓負責人媒介與丁姓女子按摩及從事性交易服務,交易收費每節2個小時新台幣1,200元;負責人坦承從中抽成穫利360元,餘額歸賣淫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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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維生 老友捧場被判通姦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8/08 04:11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苗栗縣湯姓女子與已婚陳姓男子認識10多年,去年11月陳某得知湯女因貧困而從事性交易,於是前往「捧場」,以2000元為代價發生性關係,陳妻發現後,怒告湯女妨害家庭;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就算是金錢交易也構成通姦罪,判處湯女有期徒刑3月確定。

判決書指出,一審法官審理時,陳某坦承2人曾經發生性行為,但湯女否認,後來陳某提出舉證,說明湯女的左大腿有白色疤痕,法官當庭要求女性書記官、法警勘驗,證實陳某證詞,法官認為2人確實發生性行為,判處湯女有期徒刑3月。

湯女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她坦承確實曾與陳某發生性關係,但係因當時適逢金融風暴,她因失業,生活困苦,才在陳某的金錢誘惑下與他發生性關係。湯女認為,這與一般男女通姦行為不同,且她因家庭窮困而賣淫,應值得同情,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月,顯然過重,希望二審法官同情與憫恕,給予緩刑機會。

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2人確實發生性關係,就算是金錢交易,也構成犯罪,且湯女偵訊時一再否認,又未取得被害人(陳妻)的諒解,駁回湯女的上訴,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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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二奶胡搞 細數保險套 夫寫偷腥日記 妻忍到提告逾期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8/04 03:03
蕭博文/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沈姓客運司機與郭姓女子婚外情,郭女不僅簽下切結書,承諾無償性交配,沈某擔心郭女花心,還在日記本記載保險套使用情形,包括「今晚來時,怎麼會少兩個呢?」宛如保險套日誌。檢察官認定兩項證據足以證明兩人通姦,但沈妻知情後,隔一年才提告,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只好處分兩人不起訴。

六十一歲已婚沈姓司機,與郭女交往多年,他毫不避諱地帶郭女參加公司旅遊,連同事都誤以為兩人是夫妻。九十五年起,兩人多次結伴出遊,足跡遍及海內外,沈妻忍無可忍,怒告兩人妨害家庭

沈妻在家中發現郭女九十五年間,簽下的切結書,承諾願意與沈某相約,每星期一、四在雙方家中見面,且「自願無償性交配關係,絕不得推辭」,郭女並願意將自家大門鑰匙,交給沈某使用。沈妻懷疑,這應該是丈夫發現郭女另有對象,要求對方簽下的切結書。

沈妻更在丈夫九十六年的日記本,發現包括「早上有用一個,那就只剩四個」、「今晚來時,怎麼會少兩個呢?」、「在垃圾桶內發現另一個別人用過的,內還是濕的!」等疑似記載保險套使用數量的文字。

沈某與郭女都否認發生性行為,身為客運司機的沈某,辯稱自己擔任救護工作,日記記載的是手套與口罩的數字,至於為何要記載「早晨用過」、「內還是濕的」,卻含糊其詞交代不清。郭女則坦承切結書是親自署名,但不清楚內容。

檢察官認為,切結書與日記本,足以證明兩人通姦,但沈妻自承早在九十七年,就發現切結書與日記本,卻直到去年四月才提告,距離發現時點,已超過一年,超過告訴乃論之罪的六月告訴期間,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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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除罪化? 性工作者發聲

民視
更新日期:2010/08/03 13:01

性工作到底能不能合法化,內政部2日召開公聽會,出席的性工作者,談到違法躲警察的生活,忍不住哽咽落淚,為了爭合法的工作權,性工作者的發言相當麻辣!還用惹過外遇風波的立委吳育昇為例,虧他就是因為沒合法性交易管道,才會被抓包。

談到總是躲著警察的生活,從事性工作28年的mico忍不住激動的情緒,哽咽陳情,戴著墨鏡低調現身公聽會,就是希望政府能讓性工作合法。性工作者要爭合法工作權,麻辣的發言,不只讓惹過桃色風波的名人,躺著也中槍,就連一旁的警政署副署長黃茂穗,也聽得好尷尬,眉頭皺了好幾下。

不過希望性交易除罪化的,還有這群弱勢族群性工作者要爭工作權,身障者要爭性慾的合法抒洩管道,但社會各界還有雜音,內政部年底前能不能提出配套,恐怕不是一兩場公聽會,就會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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