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偷拍
偷拍淫片勒索老神父 香港博士生判4年

更新日期:2010/09/02 14:57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中文大學博士生張家和與一名老神父發展不倫關係後,竟偷拍下兩人親熱過程,並以此向老神父勒索630萬元(港幣,下同)。法院審理認為,張家利用親密關係出賣信任他的老神父,行為可恥,猶如企圖謀殺對方的靈魂,一審裁定他被控的兩項串謀勒索罪成立,判處4年有期徒刑。
香港《東方日報》報導,去年4至5月間,張家和與59歲女子王琦串謀勒索一名老神父630萬元,以及同一機構一名高級職員。據悉,27歲的張家和曾在老神父任校監的中學就讀,2008年以中學舊生會主席身份回母校,因而與老神父熟識。隨後,張家和多次在老神父的辦公室及宿舍與他一起彈鋼琴、共浴及大玩淫褻遊戲。
張家和把自己與老神父的不倫關係告知女教友王琦,王琦指示他偷拍下與老神父的親熱過程。接下來,兩人多次以公開片段為名向老神父勒索,老神父先後給了逾70萬元,但兩人並未滿足,再向與老神父同一機構但更高級的一名職員勒索。最終,老神父決定報警處理,張家和被裁定兩項串謀勒索罪。
根據偷拍影片,香港區域法院法官表示,張家和與老神父閒談時氣氛輕鬆,張家和也表現出體貼及關心,認為兩人是在雙方同意下發生關係。法官引述英國案例指出,張家出賣信任他的老神父,行為可恥,猶如企圖謀殺對方的靈魂,裁定他被控的兩項串謀勒索罪成立,判處4年有期徒刑。
張家和聽到判決之後,只是左邊嘴角微微向上翹苦笑了一下,而母親和妹妹卻反應激動,衝向犯人欄並大喊他的名字。在法庭外,張家和的母親及妹妹相擁痛哭,張母直說:「我的兒子是唯一的受害人!」她質疑執法機關是選擇性執法,因為王琦身為同黨,卻未被檢控,實在很不公平。張家和的律師說,他們已決定上訴。
已用關鍵字:偷拍,不倫,
共出現:5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會展中心BOT 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之訴 鄉林敗訴

更新日期:2010/08/31 04:1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台中市府經發處長黃晴曉97年出國考察,遭鄉林建設經理吳金達僱請徵信社偷拍女子陪侍香豔畫面而辭職,引爆前所未見的官商之戰,市府終止與鄉林合作的會展中心BOT案,要求給付違約金4千餘萬及吐回開挖砂石利益1億6千多萬元,鄉林不甘示弱,提起「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之訴,昨台中地院確認之訴,判決鄉林敗訴。
此案判決書透露出鄉林取得會展中心BOT案尚不滿足,積極要再取得臨近「交七轉運站」BOT案,當時因有18筆私人土地未取得,市府雖有開發意願,遲遲無法進行。而鄉林花下鉅資取得這18筆土地,主動積極申請開發,可是94至97年間,經發處長黃晴曉及市府似乎都不配合,執意2案為獨立個案,交七案如要開發也須重新招標,不讓鄉林佔便宜。
97年5月間,黃晴曉到中國考察,鄉林經理吳金達僱請國華徵信社員工,又找陪酒小姐,偷拍黃晴曉等人在酒店內飲酒作樂畫面,同年6月向媒體爆料,導致黃晴曉下台。
會展中心BOT案預計完工日期是97年2月28日,但當時才完成約4成工程,市府去函要鄉林提出具體趕工計畫,明確回答同年7月15日能否完工營運?鄉林卻沒有回答,市府7月15日發函終止契約關係,並向鄉林要求違約金及砂石利益,總計2億餘元,此部分還在訴訟中。
而鄉林不甘示弱,向法院提起「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之訴,強調市府沒有權力片面終止契約,鄉林認為他們依契約進行,該公司得標後,因緊鄰之交七轉運站BOT案,市長胡志強多次明示或暗示,承諾將來要合併開發,該公司才會重新設計規劃而拖延時間,至於會展中心的開工典禮,完全是配合胡志強要連任需要政績。市府說要聯合開發,鄉林送變更設計圖也不審,排除萬難申請交七轉運站聯合開發也不審,地上權也遲遲不登記給鄉林,才導致工程拖延。
法官審酌發現,2件BOT案分屬市府經發處及交通處之業務,在幾次相關會議,都計委員都只是「提議、建議」2案因緊鄰而需要配合開發,以求發揮最大效益,可是從頭到尾都沒有實際執行合併開發,反而是鄉林為取得交七BOT案,積極透過議員向市府關說。
法官認為,市府在94年6月15日核發會展中心建築執照,同年月27日鄉林就提出申請變更設計,可是文件缺乏,目的只是要拖延工期,市府並未荒廢本身協助義務,反而是給予不少行政方便。市府與鄉林的BOT案僅限於會展中心,不包括交七轉運站,更遑論2案共同開發,市府因鄉林違約而有權終止契約,鄉林所辯不可採。
已用關鍵字:偷拍,酒店,徵信社,
共出現:5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11年打贏5官司 大老婆復仇!

更新日期:2010/08/30 22:16

台北市一名婦人,11年前老公外遇,卻苦於找不到證據,為了復仇,11年來收集老公的消費明細、刷卡單,還找小孩當證人,控告自己先生和情婦,通姦詐欺總共五項罪名,纏訟11年判決下來通通勝訴。
拿出一疊厚厚資料,這些全是黎姓婦人,打了11年的官司資料,總共有五件官司全贏了,但臉上卻沒有開心的表情,因為告的是自己老公,外遇偷情,告來告去,就是為了一口氣,會發現老公偷情,是因為這張信用卡帳單,上頭有飯店、有服飾店的刷卡記錄,但明明自己沒消費,怎麼會有帳單,一查才知道,原來是老公拿自己的信用卡,帶情婦開房間買東西,就是不甘當冤大頭,黎姓婦人開始絕地大反攻,跟蹤老公偷拍外遇證據,只是這一跟,卻跟到先生買情侶裝,手上的這一件T恤,就是老公打算和情婦一起穿,黎姓婦人愈看愈生氣,因為老公買的還是名牌T恤一件1千3百塊,刷的卻是自己的卡,黎姓婦人怎麼吞的下這口氣,扣留T恤要當證據。
蒐集來的證據,告老公和情婦通姦、盜刷信用卡、妨礙家庭,還有訴請離婚和拒付盜刷的費用,五件官司全贏了,打了11年的官司,老公卻還是不願回頭,直說是太太要錢不要人,雖然婚成功離了,但黎姓婦人為了出一口氣,從黑髮告到變白髮,卻還是挽不回老公的心。(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8/201008300551388.html)
已用關鍵字:離婚,偷拍,開房間,妨礙家庭,通姦,偷情,情婦,外遇,
共出現:15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仁波切談偷拍 陶子「蓮花」沒施肥不敢露

更新日期:2010/08/26 09:47
記者王景新/台北報導

藏傳佛教大師夏鉑仁波切昨為宣傳11月21日在台北的免費演講活動來台,全程英文開示,與陶晶瑩展開了名為「愛的學習與修練」對話。
陶子犀利的女權問題,夏鉑仁波切以辛辣充滿禪意妙答,尤其要陶子大方讓狗仔偷拍私處,「露出美麗的lotus(蓮花)!」陶子也招架不住,直呼:「蓮花還沒施肥保養,不敢入鏡啦!」
陶子問話犀利,見現場媒體大陣仗,問:「如果狗仔因為工作必須偷拍女藝人的底褲,該怎麼辦呢?」夏鉑仁波切妙答:「要用慈悲心來看待,狗仔自己本身若拍到底褲照,就只是工作而已,不必過於沾沾自喜;遭偷拍的,也可以用慈悲心來看待,露出lotus(蓮花)也很美啊。」嚇得陶子花容失色,全場爆笑。
針對目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補教人生」婚外情事件,夏鉑仁波切直言:「世間沒有永恆的關係。」他以毒蠍比喻婚外情,「有人可以把毒蠍玩弄於股掌之間,有人卻會被咬,如果有足夠的自信能掌握得很好,那就要看個人的造化。」
已用關鍵字:偷拍,婚外情,
共出現:5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被抓姦太驚惶 證據無效通姦無罪

更新日期:2010/08/26 04:12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裸身大聲尖叫,讓抓猴計畫破功!台中市一名男子委託徵信社抓姦,將妻子全身赤裸大聲尖叫畫面,做為「呈堂證據」控告妨害家庭;法官認為,李女全裸並尖叫,顯見拍攝女方隱私部位未徵得同意,以違法取得的證據無證據能力,判處無罪確定。
已婚的李姓女子與男同事關係密切,其丈夫委託徵信社跟蹤,前年12月間,李女與男同事參加尾牙聚餐後,兩人回到男子租屋處,3名徵信社人員尾隨其後,發現兩人同居一室直接闖入,掀開棉被拍攝兩人全裸畫面,李女丈夫據此提告。
拍攝者並未徵得同意
台中地院審理發現,該影片中2名男子闖入並拉開棉被,李女全身赤裸大聲尖叫。法官認為,李女全裸並尖叫,顯見拍攝者並未徵得同意即拍攝,構成刑法第315-1條「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罪嫌。
丈夫不服 上訴被駁
但法官指出,「無故竊聽竊錄罪」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39條相姦罪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前者之罪責高於後者,不宜以情節較重的「違法取得之證據」為輕罪的證明。考量比例原則,法官認定徵信社所拍攝的影像無證據能力,判處李女無罪。李女丈夫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錯誤,駁回上訴。
法界人士表示,雖然夫妻在婚姻關係互相負有「貞操義務」,但隱私權也受到法律所保護,「抓猴」必須使用合法方式,可以跟監或找尋衛生紙、保險套等證據,卻不能以強行拍攝或偷拍裸露畫面,甚至也不能偷裝衛星追蹤器加以監視,否則就算是蒐證完備、捉姦在床,不但不能做為證據,甚至還可能吃上官司。
已用關鍵字:偷拍,妻子,丈夫,同居,妨害家庭,徵信社,捉姦,抓姦,
共出現:1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近期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