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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樹下開心配合演出」 人妻筆記成通姦鐵證

更新日期:2010/09/07 08:5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劉姓婦人從去年12月開始,與吳姓男子多次到北縣深坑鄉一間汽車旅館偷情,還在生活筆記中記載「大樹下開心配合演出」、「大樹OK」等,被丈夫發現後提告,板橋地方法院昨依妨害家庭罪,判吳姓男子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
據判決書出,吳姓男子(52歲)與劉姓婦人及其丈夫相識4、5年,劉女(49歲)自98年12月起至今年2月止,與吳姓男子在北縣深坑鄉「大樹下汽車旅館」開房間,後來劉女丈夫發覺她形跡可疑,偷翻妻子筆記本發現7筆疑似偷情日記,追問後劉女坦承出軌。
劉夫對妻子與吳某提出告訴,後對妻子撤告。吳某否認通姦,辯稱把劉女當妹妹看待;劉婦則表示,筆記本內記載「98年12月14日大樹下☆」、「大樹下開心配合演出」、「大樹OK」等,就是她與吳的通姦紀錄。
由於吳、劉2人的通聯記錄顯示,劉女常向吳某訴說私密問題,法官認為2人關係匪淺,比對2人住處及賓館地圖,認定有通姦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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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狂叩… 夫開房間沒空通姦

更新日期:2010/09/01 04:11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涂姓男子被老婆報警抓姦,查獲他與同姓女子在汽車旅館共處一室。涂某供稱,約涂女開房間是為了商談借錢的事,老婆當時猛Call他的手機,怎麼可能與涂女上床?檢察官調閱通聯,發現夫妻倆在43分鐘內通話超過20次,且未發現具體的通姦事證,因此裁定不起訴。
檢警調查,6月9日下午5點半,涂姓男子的兒子發現老爸開車進入一家汽車旅館,因此告訴母親;涂妻怒火中燒,懷疑丈夫搞外遇,報警「抓猴」。
查無事證 裁定不起訴
涂妻會同警員趕抵現場,她先從門縫往內瞧,看到丈夫小腿以下赤裸,敲門約半小時後,涂某才開房門,他與涂女都衣著完整,房內床褥也大致整齊,垃圾桶與其他地方都找不到沾有體液的衛生紙等通姦證據。
涂妻堅持控告老公與涂女涉嫌妨害家庭,警方依法送辦,涂某在檢方偵訊時,矢口否認與涂女有性行為,他表示約涂女到汽車旅館是想向她借錢,但還沒開口,老婆就一直打他手機,沒有時間更無機會與涂女有親密行為。
涂女也否認姦情,指涂姓男子打電話約她到汽車旅館,表示有事商量,她到汽車旅館後,涂某一直在講電話,她看電視打發時間,2人什麼事都沒做。
檢察官調閱涂姓男子的手機通聯紀錄,發現他從當天傍晚近6點到6點43分,與老婆至少通了20次電話,此外還有許多通電話是與其他人的通聯,證實他當時在房間,一直在講電話。檢方認為2人雖共處一室,卻沒有具體的通姦事證,裁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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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打贏5官司 大老婆復仇!

更新日期:2010/08/30 22:16

台北市一名婦人,11年前老公外遇,卻苦於找不到證據,為了復仇,11年來收集老公的消費明細、刷卡單,還找小孩當證人,控告自己先生和情婦,通姦詐欺總共五項罪名,纏訟11年判決下來通通勝訴。
拿出一疊厚厚資料,這些全是黎姓婦人,打了11年的官司資料,總共有五件官司全贏了,但臉上卻沒有開心的表情,因為告的是自己老公,外遇偷情,告來告去,就是為了一口氣,會發現老公偷情,是因為這張信用卡帳單,上頭有飯店、有服飾店的刷卡記錄,但明明自己沒消費,怎麼會有帳單,一查才知道,原來是老公拿自己的信用卡,帶情婦開房間買東西,就是不甘當冤大頭,黎姓婦人開始絕地大反攻,跟蹤老公偷拍外遇證據,只是這一跟,卻跟到先生買情侶裝,手上的這一件T恤,就是老公打算和情婦一起穿,黎姓婦人愈看愈生氣,因為老公買的還是名牌T恤一件1千3百塊,刷的卻是自己的卡,黎姓婦人怎麼吞的下這口氣,扣留T恤要當證據。
蒐集來的證據,告老公和情婦通姦、盜刷信用卡、妨礙家庭,還有訴請離婚和拒付盜刷的費用,五件官司全贏了,打了11年的官司,老公卻還是不願回頭,直說是太太要錢不要人,雖然婚成功離了,但黎姓婦人為了出一口氣,從黑髮告到變白髮,卻還是挽不回老公的心。(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8/201008300551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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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婆的勝利! 11年復仇成功

更新日期:2010/08/30 15:28

台北市一名婦人,11年前老公外遇,卻苦於找不到證據,為了復仇,11年來收集老公的消費明細、刷卡單,還找小孩當證人,控告自己先生和情婦通姦、詐欺總共五項罪名,纏訟11年,判決下來通通勝訴。
拿出一疊厚厚資料,這些全是黎姓婦人打了11年的官司資料,總共有五件,官司全贏了,但臉上卻沒有開心的表情,因為告的是自己老公外遇偷情,告來告去就是為了一口氣,手邊資料抽出一張,11年前的信用卡帳單,上頭有飯店、服飾店的刷卡記錄,明明自己沒消費,怎麼會有帳單,一查才知道,原來是先生拿自己的信用卡帶情婦開房間、買東西。
就是不甘當冤大頭,黎姓婦人開始絕地大反攻,還當場抓到老公跟情婦買情侶裝,一氣之下扣留T恤要當證據,手中的T恤留了11年、又臭又髒,不過靠蒐集的證據,告老公和情婦通姦、盜刷信用卡、妨礙家庭還有訴請離婚和拒付盜刷的費用,五件官司全贏了,但卻贏不回老公的心,當初不甘替老公養小老婆,為了出一口氣,大老婆出擊,要給偷情的先生和情婦一個教訓。(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8/20100830055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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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證11年 元配告夫外遇勝訴

更新日期:2010/08/30 15:01
大老婆的反擊,長達11年的蒐證與訴訟,8件官司全勝訴!台北市一名婦人黎安妮,88年發現前夫盜刷自己的信用卡與外遇女子開房間,還買情侶裝,一氣之下開始明查暗訪蒐集證據,長期抗戰的結果到今年8件官司大獲全勝,為何這麼堅持,黎女說,就是一句不甘心。
連說3次不甘心,更說是一場基督山復仇記,如果回到現實,這絕對是一場不折不扣的大老婆復仇記,而反擊的開始是因為老公的風流帳,竟然刷她的信用卡,要她買單。
公務人員出身的黎安妮,因為工作的關係有處理訴訟案件的經驗,因此自力救濟寫訴訟狀開始反擊,信用卡盜刷、妨礙家庭、偽造文書、通姦、離婚等等案件,從民國88年到99年時間長達11年,總共8件官司全部勝訴,官司能如此大獲全勝是因為大老婆蒐集了充足老公出軌偷吃的證據。
已經離婚3年的大老婆,心中的不甘還在,除了要繼續尚未判決的反誣告官司,更想要到法院當義工,要為所有遭背叛的大老婆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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