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category 徵信社

會展中心BOT 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之訴 鄉林敗訴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8/31 04:1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台中市府經發處長黃晴曉97年出國考察,遭鄉林建設經理吳金達僱請徵信社偷拍女子陪侍香豔畫面而辭職,引爆前所未見的官商之戰,市府終止與鄉林合作的會展中心BOT案,要求給付違約金4千餘萬及吐回開挖砂石利益1億6千多萬元,鄉林不甘示弱,提起「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之訴,昨台中地院確認之訴,判決鄉林敗訴。

此案判決書透露出鄉林取得會展中心BOT案尚不滿足,積極要再取得臨近「交七轉運站」BOT案,當時因有18筆私人土地未取得,市府雖有開發意願,遲遲無法進行。而鄉林花下鉅資取得這18筆土地,主動積極申請開發,可是94至97年間,經發處長黃晴曉及市府似乎都不配合,執意2案為獨立個案,交七案如要開發也須重新招標,不讓鄉林佔便宜。

97年5月間,黃晴曉到中國考察,鄉林經理吳金達僱請國華徵信社員工,又找陪酒小姐,偷拍黃晴曉等人在酒店內飲酒作樂畫面,同年6月向媒體爆料,導致黃晴曉下台。

會展中心BOT案預計完工日期是97年2月28日,但當時才完成約4成工程,市府去函要鄉林提出具體趕工計畫,明確回答同年7月15日能否完工營運?鄉林卻沒有回答,市府7月15日發函終止契約關係,並向鄉林要求違約金及砂石利益,總計2億餘元,此部分還在訴訟中。

而鄉林不甘示弱,向法院提起「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之訴,強調市府沒有權力片面終止契約,鄉林認為他們依契約進行,該公司得標後,因緊鄰之交七轉運站BOT案,市長胡志強多次明示或暗示,承諾將來要合併開發,該公司才會重新設計規劃而拖延時間,至於會展中心的開工典禮,完全是配合胡志強要連任需要政績。市府說要聯合開發,鄉林送變更設計圖也不審,排除萬難申請交七轉運站聯合開發也不審,地上權也遲遲不登記給鄉林,才導致工程拖延。

法官審酌發現,2件BOT案分屬市府經發處及交通處之業務,在幾次相關會議,都計委員都只是「提議、建議」2案因緊鄰而需要配合開發,以求發揮最大效益,可是從頭到尾都沒有實際執行合併開發,反而是鄉林為取得交七BOT案,積極透過議員向市府關說。

法官認為,市府在94年6月15日核發會展中心建築執照,同年月27日鄉林就提出申請變更設計,可是文件缺乏,目的只是要拖延工期,市府並未荒廢本身協助義務,反而是給予不少行政方便。市府與鄉林的BOT案僅限於會展中心,不包括交七轉運站,更遑論2案共同開發,市府因鄉林違約而有權終止契約,鄉林所辯不可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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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姦太驚惶 證據無效通姦無罪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8/26 04:12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裸身大聲尖叫,讓抓猴計畫破功!台中市一名男子委託徵信社抓姦,將妻子全身赤裸大聲尖叫畫面,做為「呈堂證據」控告妨害家庭;法官認為,李女全裸並尖叫,顯見拍攝女方隱私部位未徵得同意,以違法取得的證據無證據能力,判處無罪確定。

已婚的李姓女子與男同事關係密切,其丈夫委託徵信社跟蹤,前年12月間,李女與男同事參加尾牙聚餐後,兩人回到男子租屋處,3名徵信社人員尾隨其後,發現兩人同居一室直接闖入,掀開棉被拍攝兩人全裸畫面,李女丈夫據此提告。

拍攝者並未徵得同意

台中地院審理發現,該影片中2名男子闖入並拉開棉被,李女全身赤裸大聲尖叫。法官認為,李女全裸並尖叫,顯見拍攝者並未徵得同意即拍攝,構成刑法第315-1條「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罪嫌。

丈夫不服 上訴被駁

但法官指出,「無故竊聽竊錄罪」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39條相姦罪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前者之罪責高於後者,不宜以情節較重的「違法取得之證據」為輕罪的證明。考量比例原則,法官認定徵信社所拍攝的影像無證據能力,判處李女無罪。李女丈夫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錯誤,駁回上訴。

法界人士表示,雖然夫妻在婚姻關係互相負有「貞操義務」,但隱私權也受到法律所保護,「抓猴」必須使用合法方式,可以跟監或找尋衛生紙、保險套等證據,卻不能以強行拍攝或偷拍裸露畫面,甚至也不能偷裝衛星追蹤器加以監視,否則就算是蒐證完備、捉姦在床,不但不能做為證據,甚至還可能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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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了還沒做… 判通姦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8/19 04:11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南投縣草屯鎮的黎姓已婚女子和魏姓男子共處一室,丈夫報警「捉姦」,會同警方進屋時,發現兩人全身赤裸並呈現「男上女下」姿勢,兩人辯稱僅「著手進行」通姦行為,並未達到「性交」程度,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此為「傳統性交姿勢」,足認已達到「通姦」程度,判處兩人有期徒刑3月。

判決書指出,黎姓女子原為越南籍,嫁到台灣之後與丈夫育有2子,她卻和魏姓男子交往密切,黎女的丈夫懷疑兩人有婚外情,委託徵信社調查,去年6月間,發現兩人共處一室,立刻報警「捉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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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男友兼創業! 女控加盟徵信社反遭詐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8/07 19:4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單親媽媽,因為擔心男朋友會棄她而去,上網找徵信業者調查男友的行蹤,卻被對方說服加盟,花了15萬元!不過徵信業者收到錢後,就以各種理由推託不見面,單親媽媽氣得控訴對方詐欺,業者也遭到法官判刑。

為了一雙兒女,單親媽媽劉小姐指控,當初她聽信徵信業者廖得凱,創業又能學一技之長的說法,捧著15萬白花花的鈔票加盟徵信社,最後卻換來一場空。

去年間劉小姐擔心男朋友拿了20萬,回高雄解決前段婚姻,會一去不回,才會上網找到廖得凱開設的徵信社,花了一萬委託對方盯住男友,結果被廖得凱說服加盟,誰知錢給了,卻再也不理她。不甘心4年前,突然心肌梗塞過世的警察丈夫所留下的撫卹金,就這樣被騙走,劉小姐才會氣得告上法院!

劉小姐指證歷歷,不過廖得凱強調,當初要進行「員工訓練」時,劉小姐拒絕,他也願意分期付款還錢,是劉小姐不接受,才會鬧上法庭,不過法官認為,廖得凱收了加盟費,卻沒有提供器材或訓練的行為,已經是詐騙,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程雅真、許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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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男友! 加盟徵信社反遭詐財

華視
更新日期:2010/08/07 16:46

查男友! 加盟<strong><a href=徵信社反遭詐財" />

有人加盟徵信社,卻被騙了15萬,台北巿有一位劉小姐,他獨自扶養一對兒女,因為擔心男友會棄她而去,上網找徵信社調查男友的行蹤,不過,對方卻說服她加盟徵信社,沒想到,劉小姐給了15萬「加盟金」之後,對方就不理不睬,而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名,判徵信業者4個月的有期徒刑。

打電話,找不到男朋友,男朋友行蹤成謎,劉小姐上網找徵信社要調查男朋友行蹤,卻掉進陷阱,劉小姐氣自己,當初貪圖便宜,因為最後不但付出一萬元找男朋友,還被騙,拿出15萬加盟徵信社,到現在,一毛錢也拿不回來,對方不理不睬,劉小姐查出,對方還沒設立公司,就要她加盟,氣得告上法院,最後,法官判她勝訴,而涉嫌騙人加盟的徵信業者,被依詐欺罪名,判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劉小姐雖然官司贏了,但她感嘆,自己一個女人家,帶著二個孩子,感情路實在不順遂,和她拍甜蜜婚紗照的男主角,做警察的老公,四年前走了,交往一年多的男友卻一度鬧失蹤,讓她掉進加盟徵信的陷阱。(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8/201008070534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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